15周年臻心回馈抽奖之条款及细则

条款及细则

1. Paul Lafayet 15周年臻心回馈抽奖(“抽奖活动”)由GC Design Limited(以下简称“本公司”)举办。


2. 此抽奖活动之推广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5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活动期限以外所提交的参与申请将不作受理。


3. 本推广活动之“抽奖券”分发期间(以下简称“推广期”)为由2025年11月4日Paul Lafayet各香港门店营业时间开始,至2025年11月15日Paul Lafayet各香港门店营业时间结束后停止分发,适用于推广期每一天。


4. 本轮推广活动的“抽奖券”有效登记时间(以下简称“登记期”)为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6日23时59分(包括头尾两日),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时参与者将不获受理。


5. 于推广期内,参与者每于单一收据消费满港币$150或以上,即可获得一张抽奖券;消费满港币$300或以上则可获得两张抽奖券,如此类推。每张“抽奖券”均附有一个专属抽奖码。参与资格以单一收据计算,消费金额越高,可获得的抽奖机会亦越多。


6. 本轮推广活动只适用于Paul Lafayet门店的消费之订单,第三方平台订单均不会发放“抽奖券”。


7. 请于获发“抽奖券”时即场检查是否有任何破烂、损坏或污垢,如有上述情况请即场通知职员作更换,离开店铺后将不再接受任何更换。如购物后申请退款,需连同“抽奖券”一同交回店员,已退还的抽奖券亦等同失效。


8. 参与者需扫描“抽奖券”上的二维码(以下简称“抽奖登记网站”),填写所需资料以参加抽奖。


9. 参与者必须提供抽奖登记网站内所需的全部资料,其中包括“客人全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抽奖码”及“门市收据编号”,并勾选“我已经详细阅读并接受『本轮抽奖活动的条款及细则』”。


10. 如因门市收据遗失导致无法于抽奖登记网站提供“门市收据编号”,本公司决不补发。


11. 于推广期内,每人参加抽奖活动次数不限,但每个“抽奖码”只限登记一次,重复登记同一“抽奖码”将被视作无效。


12. 参与者须向本公司承诺及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均为真实且正确,亦没有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方之资料。


13. 参与者的登记时间和提交抽奖的资料,以本公司接收的电脑记录为准。若参与者所填写的资料不实或不正确,导致无法收到得奖通知,得奖者将会被视同放弃得奖权利。如因任何通讯、网络、技术以及电脑软硬件故障;或因参与者于网上登记时有任何迟延、遗失、错误等情况,而导致任何损失,恕不负责。


14. 参与者完成登记后,即代表已明白及同意接受此次抽奖的所有条款及细则。本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参与者或得奖者均不得异议。


15. 请妥善保存用于登记抽奖之“抽奖券”正本以作核对得奖资格用途。如无法出示“抽奖券”、或“抽奖券”有任何遗失、损毁、模糊、涂改或伪造将会取消其领奖资格,亦不接受副本。


16. 本公司将保留酌情权根据此条款及细则取消参与者抽奖及/或得奖资格而无须发出事先通知,包括:
a. 违反本条款及细则;
b. 登记错误或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登记抽奖资料;
c. 已完成退款的收据回条及随之发出的“抽奖券”;
d. 以非法或不诚实的手法参加本活动;
e. 于得奖后无法联系及确认其资料;
f. 于领奖时未能提供与登记抽奖时相符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抽奖券”正本;


17. 抽奖活动奖品及得奖名额:
a. 一等奖:一盎司装15周年版999.9黄金金币(名额:1名)
b. 二等奖:双人法国来回机票(名额:1名)
c. 三等奖:手艺饼礼券 x 150张(名额:5名)
d. 四等奖:马卡龙礼盒(2件装)礼券 x 150张(名额:5名)
e. 五等奖:法式焦糖炖蛋礼券 x 150张(名额:5名)
f. 六等奖:手艺饼礼券 x 15张(名额:44名)
g. 七等奖:马卡龙礼盒(2件装)礼券 x 15张(名额:45名)
h. 八等奖:法式焦糖炖蛋礼券 x 15张(名额:45名)


18. 本轮活动得奖者会通过已登记的电子邮箱收到得奖通知,如未收到得奖通知,则视为未中奖。


19. 得奖名额共151名,并分为一等奖(名额1名)、二等奖(名额1名)、三等奖(名额5名)、四等奖(名额5名)、五等奖(名额5名)、六等奖(名额44名)、七等奖(名额45名)及八等奖(名额45名)。


20. 以上所有奖品及兑换礼券不能兑换成现金,不可转售或换成其他礼品,亦不设退换。


21. 本轮活动参与者只限中奖一次。


22. 抽奖结果将于2025年11月28日在Paul Lafayet Facebook及Instagram专页公布,并同步刊登于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


23. 得奖者将于开奖公布日期后7天内通过电子邮件获通知。若得奖者于通知后14天内未能联络或未能领取奖品,其得奖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24. 从参与者收集的个人资料将仅用于处理本次抽奖活动。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或会用于未来的市场推广通讯。参与者有权查阅及更正其个人资料。


25. 活动宣传品上刊登的图片只供参考。


26. 本轮推广活动得奖者需要于指定日期及时间内,亲临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品,不接受代领奖品。届时须带同得奖通知书及“抽奖券”正本以作核对身份之用,不接受以上文件之副本,“抽奖券”正本于领奖后将被收回。如未能于指定时间内亲临指定地点领奖并出示所需文件,将视为得奖者自愿放弃中奖资格,本公司不会后续补发奖品或赔偿。


27. 如被抽中的参与者被确认无效或在领奖时核对资料后发现中奖者不符合参与资格,有关名额将根据候补名单上的优先顺序填补。候补名单将在抽奖当天同时抽出。


28. 得奖者须同意于领奖时由本公司拍摄领奖照片,并同意主办单位有权于任何渠道使用及发布,惟只限于宣传目的。


29. 所有奖品图片只供参考,奖品不能更改、退款、替换或兑换成其他奖赏或礼遇,亦不得转让。所有奖品领取后,如有任何遗失、损毁及逾期,恕不退换或补发。


30. 所有兑换礼券均受有关条款及细则所约束,详情请参考列印于奖品上的活动须知并以奖品供应商或本公司的最终决定为准。


31. 所有条款及细则的英文本与中文本在文义上出现分歧,概以英文本为准。


32. 本公司对于此次活动的参与资格、得奖资格、得奖名单等保留最终决定权。


33. Paul Lafayet对于任何因参与本次抽奖活动,或因接受、使用或无法使用任何奖品而引致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概不负责。


34. 本次抽奖活动及其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35. 推广生意的竞赛牌照号码 : 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