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
一般条款
使用 Paul Lafayet 的标志、名称或产品图片需要事先获得 Paul Lafayet Hong Kong 的批准。
I. 一般条款和条件的适用性
本一般条款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Paul Lafayet, HK(“Paul Lafayet Limited”或“我们”)目录中以任何方式描述、提及、推广或列出的任何和所有购买和销售。 此处未明确包含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均被排除在外。 在线向 Paul Lafayet 下订单,即表示您接受了购买条款和条件。 Paul Lafayet 保留随时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权利,自修改之日起,Paul Lafayet 及其客户进行的新交易应受修改后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除非 Paul Lafayet Limited 的授权人员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否则您寻求引入的附加条件均不应被视为适用。 此外,Paul Lafayet Limited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II. 请求和确认
一旦您的订单下达,将不接受取消或更改。 每个产品请求均须经Paul Lafayet批准。 Paul Lafayet Limited 保留因库存不足、客户信息不完整或任何其他合法原因而拒绝产品请求的所有权利。 如果我们在填写您的订单时遇到问题,我们承诺会在您提出请求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知您。
III. 产品的可用性
该目录列出了 Paul Lafayet 通常提供的所有产品。 产品有时可能会缺货或因其他原因而缺货。 Paul Lafayet Limited 保留在商品缺货的情况下,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以同等或更高价值的商品替换的权利。 礼品的展示方式可能会被修改,以确保正确交付和处理。
IV. 产品交付
请在我们的精品店出示确认信以供货。 Paul Lafayet将不对因罢工、自然灾害或恐怖主义等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事件造成的延误负责。 在8号台风信号及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期间,将会暂停送货。
V. 投诉
Paul Lafayet 以其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而自豪。 如果您有任何批评或投诉,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满足您的期望,但需要您的帮助才能做到这一点。 收到我们寄送包裹的买家应在收到包裹后进行检查,以确保包裹与订单一致且没有明显缺陷。 损坏索赔应在交货发票上清楚地记录、注明日期并签名。
所有索赔必须在取车后 24 小时内提出。 Paul Lafayet Limited 在较长时间的延误后收到的索赔可能不会得到兑现。 索赔应发送至 order@paullafayet.com 。
所有索赔都必须有动机,并附有对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害的书面解释。 在分析情况后,Paul Lafayet 将自行决定适当的补救措施,包括退款或重新装运产品。
Paul Lafayet Limited 不对任何特殊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本协议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利润、收入或其他利益的损失,或任何第三方对您提出的索赔。
VI. 退货
一旦下订单,将不接受取消或更改。 另一方面,一旦货物转交给承运人,将不接受取消或更改,客户支付的任何款项将不予退还。 这不会影响您的法定权利。
VII. 管辖法律
我们的所有交易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祝您购物愉快。